为了改进供应商服务,提高收货效率,现将供应商送货的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 凭采购订单送货
1 .供应商应在新华都采购订单有效期内持订单正本或副本将货物送达新华都购物广场配送中心。
2 .供应商所送商品的规格、包装率、条形码等应与新华都购物广场采购订单一致。
3 .供应商送货时如无采购订单或订单过期等,应与新华都购物广场采购中心联系解决。
二. 送货预约原则
1 .供应商应在货物发运前以电话、传真或其他适当方式与新华都购物广场配送中心预约送货。
2 .供应商与配送中心进行送货预约时,应提供新华都购物广场采购订单号码(PO)、商品货号、
件数、送货车辆底盘高度等信息。
3. 配送中心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供应商送货日期、时间,并告之预约号码
(送货司机进入配送中心时须提供预约号码)。
4. 供应商预约时间较货物送达时间应至少提前24小时;送货过程中如预计不能按预约时间将货送
达,应至少提前2小时与新华都购物广场配送中心联系更改预约。
5 .新华都购物广场配送中心接受供应商送货预约的工作时间暂定为每周工作7天,
每天08:30~16:30。
三 .供应商卸货原则
1. 供应商应在新华都购物广场配送中心收货人员的指导下,按照有关规范卸货和堆叠。
2 .商品验收前,供应商对所送商品的安全负责。
3 .以下情况可能导致送货拒收:品种或数量超出采购订单的范围;不符合新华都购物广场有效期
管理标准;商品实物的规格、包装率、条形码等信息与新华都购物广场系统档案不一致等。
4 .双方交接商品的唯一有效单据是经共同签字确认并加盖验收专用章的“新华都购物广场商品
入库验收单”;入库验收单遗失不补。
5 .新华都购物广场配送中心收货工作时间暂定为每周7天,每天08:30~17:00。